瘸,或许还敢摸一摸真枪,可我的腿瘸了,现在就摸不得它了。”
人穷志短。
身残也是一样的道理。
“老爷,把枪收起来吧。”
“怪吓人的。”
来到庭院晒暖,一直含笑不说话的兰花首次开了口。左宅和右宅的主子们,唯有她是能在此事上劝二超子的人。其他人说都不合适。
真枪能要人命,谁都怕。
“贤侄,你爹不愿意,你来。”二超子没听兰花的劝,他打开了木盒,露出了铁色的手枪,在手上把玩了两下后,又朝徐从递了过去。
“这是勃朗宁手枪。”
“型号是M1910,外号叫花口撸子。是我冒死背了史团长逃命时,史团长送给我的,不然我这贱命还真用不了这好枪,这枪外面卖……得这个数……”
他伸出了三根手指。
三十枚银元?
众人顿时惊诧了。
惊诧之余,他们也听到了二超子为何发家的缘由。原来是对史团长有救命之恩。
也是,二超子本身就是人力车夫,跑十里地气都不带一口喘的。生死危关的时候,背一个人逃命亦比普通人跑得快,跑得稳。
“贤侄,我三年前看你,就觉得你是个能成事的人。你爹不行,他受惯了气。你不一样,是真正往上爬的人……”
二超子鼓舞道。
若是在其他地方贬低徐三儿容易伤情面。
可现在贬低的人虽是徐三儿,但抬高的人却是他的儿子。
这等事就无须在意贬低不贬低了。
相反,老子狗熊儿好汉是一种赞扬。
徐从怔了一下。
他一直以为自己老气、圆滑,缺少少年应有的血性。不仅是他这么认为自己,时务斋的先生亦这般看他。
说好听点,他这是少年老成。说难听点,他太过怯懦了。
他懂他怯懦的原因。
是被爹训了的。
爹如养马一样养着他。他是徐家的仆。那一把黄豆永远是横置在内心的心结,持续消散不退。郑保长踩在了他的背,让他跪下。爹……亦在小时候打折了他的腰杆,让他规矩的做起了少爷的随从。
固然是为了他好。
可……弃掉的东西,想要再捡拾起来,就难了。
怎的?
他这般懦弱的人,在二超子眼中,竟是个与其相似的狠人?
二超子笑了一声,解释了缘由,“一个人,顺从世道做好人,是抬不起头的,乡邻们会骂他窝囊,赚不来钱,而他要是背离这个世道,他们……又觉得他心狠手辣了……”
众人听到这话,都觉得二超子在说他自己。
不管是当兵还是当匪,见了血、杀了人的,都不是什么好人。更何况这年头的兵,亦是兵匪,下起狠手来,比匪徒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“我离开新野去当兵,和贤侄你离开徐家堡子来到新野是一样的。只不过我没门路,年龄大了,念不来书,所以只能走这条路。”
“你,你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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