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40页_失恋太长+番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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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望你读到这里的时候能够自觉给我一个吻,不然我可能会酸上一整天。

  我没有超能力,不可能记住教过的每一个学生,所以你要想一想,我为什么会在这么多的学生里,记住你的名字和学号,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依然记得。

  因为你足够好。

  我想每个老师都会对自己教过的第一拨学生印象深刻,你就在其中,还用一张漂亮到无可挑剔的考卷,成功让我忘不了你,后来在研究所见到你的第一面,我就认出了你,只可惜你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,完全不记得我了。

  再者说,因为我们足够有缘分。

  我的宝贝小泪痣,我独一无二的珍珍,从那时起就像一颗种子,在我心里悄悄蛰伏着,或许那场春雨来得太晚,种子在十年后才阴差阳错生根发芽,但我想,这或许是最合适的时机。

  回归正题,写这封情书是希望珍珍能原谅我。

  我不是一个懂浪漫的人,即便在少年时代,也从未给任何人写过情书,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句子来表达爱意,半辈子都在学工科,也实在卖弄不来文采,如果你觉得不够诚恳,可以向我提任何要求,我都会一一满足的。

  我们在一起后,我曾无数次想象,倘若一觉醒来,我回到了那个深秋、那个夜晚,我在学生中心的广场上遇见了你,我会不会义无反顾地去抱住你。

  我的答案是不会。

  不要打搅时间给的安排,你所走的每一步,不管是对的,还是错的,是让你恣意幸福过的,还是尽情痛苦过的,其实都是在走向我,而我独自流浪的日子里,看似聪明,其实糊涂,只是一直在等待你。

  我爱你,珍珍。

  想你的时君

  凌晨2:36

  第28章番外二情书后续

  谢时君盖上笔帽,将信放在向初枕边,借着昏黄的床头夜灯看他的睡相,越看越觉得像个笨小孩,忍不住用指腹点了点微翘的唇珠,没想到这么一碰,反而更加忍不住,嘴唇贴上去停留了好一会儿。

  第二天是周末,家里两个小的一个要上兴趣班一个要睡懒觉,谢时君八点钟准时起来做饭,把谢怡安叫起来,送她去上课。

  回来的时候刚过九点,谢时君估摸着向初还在睡,开门进屋刻意放轻脚步,结果刚进门就撞见一个眼泪汪汪的笨小孩。

  向初一看就是刚起来不久,头发胡乱支棱着,睡衣扣子散开两颗,领口往一边歪,露出锁骨和肩颈。

  谢时君见他眼睛都哭红了,外套都来不及脱,赶紧把人领到沙发上坐好,手忙脚乱地给他擦眼泪,柔声哄:“这是怎么了,一大早就掉金豆豆,谁惹我的珍珍不高兴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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