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二三、古德诺:外来的和尚好念经_北洋往事·那些军阀那些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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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点是,各国的各种政体制度,譬如帝制,譬如共和,本身并无天然的、绝对的优劣之分,其中的关键在于各国各族对制度的认同,是否适用才是正道。换句话说,一味的照搬照抄,全盘西化,未必是件好事。当然,古教授此论与“一切从实际出发”的哲学观点颇为接近,乃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,所以他还得以各国历史和国情加以推导。

  譬如英国,其实是最先推翻帝制、搞民主共和的国家,甚至连皇帝的脑袋都砍了下来(查理一世),但革命领袖克伦威尔建立大英共和国并当上了“监国”之后,却推行的同样是专制。更麻烦的是,在“监国”体制下,接班人的问题没法解决(民选的领导人如何安排接班,在当时的历史上尚无先例),克伦威尔快死的时候让自己的儿子上位,但这小克伦威尔没有经过战争,也就没有威信,结果很快就被议员们给轰了下去。克伦威尔的儿子做不成监国,其他人就更没有这个威信,最后议员们商量来商量去,还是请被废的太子(查理二世)来做皇帝的好,这样至少名正言顺……人家毕竟是几百年的皇族血统嘛!

  于是,大英共和国便又成了大英帝国,即便是后来“光荣革命”,那也仅仅是换一个皇帝,而不是换一个国体。大英帝国依然是大英帝国,但皇帝不再是那个查理一世时期的皇帝,而是受到议会的严格限制,所谓的虚君制是也。英国是近代最典型的君主立宪制,虽然保留皇帝,但却是正宗的民主议会制政体,这与一战前的德国及二战前的日本所实行的君主立宪有着天壤之别,因为德皇和天皇仍旧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,因此他们的体制其实是一种伪君主立宪制,清末预备立宪的时候其实就是模仿的这种体制,但辛亥革命爆发后清廷提出的“十九信条”则是英国虚君制下的君主立宪,可惜已经晚了。

  至于共和政体,当时世界上有两个典型模式,一个是实行总统制的美国,一个是实行责任内阁制的法国。从效果上来看,美国算是比较成功的,但美国的例子是不可复制的,因为美国是一个成立不到300年的移民国家,他们没有专制的传统及其皇族势力;更重要是,美国当时地广人稀,只要肯努力,人人都可以有好的发展机会,这不是其他国家可以比拟的,此所谓学术界称的“美国特殊论”。当然,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,开国总统华盛顿未尝生子,无二世可传,亦不可传。

  法国则不然,从帝制到共和,从共和到帝制,来回打转,倒颇值得当时的民国借鉴。法国革命最为追求自由民主,因而其酷烈尤甚,不但要砍国王的脑袋,砍贵族的脑袋,砍高级教士的脑袋,闹到最后,革命领袖的脑袋也要被砍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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