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百零五章 重回北境_道执于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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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青绿的麦地里。

  一个少年穿着大绿色的麻衣,踩着麦尖纵跃,身躯灵动地像一只蚂蚱,忽然,跳跃的少年身形一闪,一只硕大的田鼠已经被他掐着脖子捏在了手中。

  田鼠皮毛棕的发亮,鼠身比少年的手臂还要长上许多,两颗锃亮的门牙闪着寒光。

  少年提着田鼠,一柄匕首已经稳稳地扎入了田鼠的脑壳之中。

  一刀毙命。

  少年此时站在厚实的黑土地中,大麦粗壮麦秆的将他遮蔽住,只露出一捧乱糟糟的头发。

  这里是北境的天玑城外。

  像他一样的少年还有许多,他们都是城中武馆的弟子。

  大麦,是天玑城中凡人的口粮,三年一熟,粒大如指。

  一个完整的麦穗,就够一户人家一日的口粮。

  耐何广阔无垠的麦地中,有和他们争口粮的田鼠,害虫之流。

  而少年学武,正是缺血食的时候,城中的各家武馆就给门徒们寻了个差事,狩猎田鼠,得来的田鼠都算是他们个人的所得。

  少年如今十五岁,习武有七年了,当初父母节衣缩食为他寻了个师傅,现在小有所成,到了回馈父母的时候。

  一个田鼠,血肉可以拿回家中供一家人食用,皮,牙,可以卖给城中商铺,得半钱银子。

  这些银子,母亲都给他攒着,留作日后叩仙门之用。

  少年的运气很好,他有灵根资质,虽然是四灵根。

  他和母亲的想法不同,他不想去什么大宗门里修炼。

  为什么修仙还要奉上千两白银?

  再说了,现在这样就很好,每日可以来城外玩耍,又可以练功,运气好,一天能抓到三只田鼠。

  这样下去,小弟的学资,小妹的嫁妆,都不算什么难事,他也要给家里建一所大院子,日后还要在城外置一片荒地。

  “呼!!”

  呼啸灵风卷过,少年微眯双眼。

  “哈,这不是费龙嘛!废龙,怎么样,羡慕吧!我已经练气九层了!啧啧,废物就是废物,一辈子也只能在地里打滚。

  今天爷高兴,给你弄点好东西,再不想办法修仙,你这根骨就废了,只能活几十年,多可惜!

  对了,我听说,城中那个大商铺天机阁在收杂役,据说不看资质,皆可传法,还不收银子,不用人引荐,你去试试吧!”

  踩着飞剑飞过的少年,嘲讽了一番,扔下一只硕大野猪,哼哼了几声,架着飞剑离去。

  费龙揉眼的功夫,那人只剩下一个飞遁远去的背影,费龙眯着眼大喊:“老皮,谢了!!”

  老皮全名叫皮志义,是城中地主的孩子,而费龙的父母,是他家的仆人。

  费龙比皮志义小三岁,从小就被老皮捉弄,不过他并不生气,老皮每次捉弄完他,都会给他吃他没吃过的糕点,水果,还有大山中难得一吃的米饭。

  皮志义八岁时便测了灵根,老皮家,家底殷实,托了城中练气修士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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