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三百九十四章 五大部族有六部_混在异界当咸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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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眼看到嘴的猎物即将逃走,领头的巨狼立马纵身扑上,希望拖住巨虎,以待其他巨狼围猎。

  巨虎突然一个急刹,猛然回首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一口就咬在头狼的脖子上。猛然一甩头,就把头狼砸向后面追来的巨狼。

  随后,头也不回地奔向兽皇城。

  原地只留下巨狼们围着头狼呜咽。

  几个回合,干脆利落,看得使团的人大呼过瘾。

  精灵王子更是抚掌赞叹:“好厉害的大猫!”

  林五一听,不禁侧目:猫?

  这明明是老虎!

  地球上,老虎是东方的百兽之王,狮子则是西方的的百兽之王。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的粤省人,自然对老虎记忆尤深,尤其是二叔公家那坛传说中的虎骨酒垂涎欲滴。

  刚刚那头绝对是老虎,不会是什么大猫,猞猁,豹子之类的猫科魔兽。

  头顶上的“王”字,兽人与精灵看不懂,但林五一眼就能认出,对这个字的熟悉,是刻在骨子里的。

  绝对不会错!

  至于这头老虎为什么不是最常见的黄底黑纹,也不是白化的白底黑纹,而是灰底黑纹,整一个狸花猫的模样,那就不得而知了。

  毕竟,这里不讲科学。

  魔法,一切皆有可能。

  一场巨兽斗殴以头狼重伤结束。

  现场很快就恢复平静,在前方开路的比蒙族护卫甚至连脚步都没有停下。

  只有拉登小王子自傲的话语传来:“兽皇城内相争,不得动用武器,也不得见血,否则我族必然介入。”

  兽皇一族以比蒙为图腾,行事一向霸道,他们一旦介入,后果可想而知。

  “这头大猫倒是聪明,跑进城里,性命有保障了。”

  狼族向来团结,号称天下狼族是一家。得罪了一个,便会引来所有狼族的仇视。

  就这会工夫,十几个狼族兽人就围在那五头巨狼身边,一个巫师正为头狼疗伤,狼群的呜咽声传递开来,已有几个靠近城门的狼骑向着巨虎拾掇了上去。

  看样子,事情还未完。

  林五目光灼灼地关注这一切,心中有点遇到老乡的小激动。

  来这个世界十几年了,第一次看到与家乡有关的事物,很想跟上去,找机会与巨虎认识一番。

  “希望到时是老乡见老乡,两眼泪汪汪。而不是背后放一枪!”可惜,身在精灵使团里,不能随意乱走,更不能随意惹事。

  一个人族进入兽人最核心的腹地,怎么着也得安分一些,太高调,死都不知怎么死。就算自己不怕危险,也要顾及一下,避免为精灵使团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
  林五可不是那些脑袋一热就冲动行事的主角。主角光环在身的人往往喜欢冒险,看似热血,实则自私自利,一切都以自我为中心,任性鲁莽只顾自己爽,典型的猪队友。

  狼族记仇,不好惹。

  此时还是安分地随拉登王子进城为上。

  精灵族是兽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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