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七百九十七章 求知若渴_乘龙佳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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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利语发源自拉丁语,确实有这么一说,但据他所知,无论是单词,还是语法上,其实都有不少区别。当然这样的区别相比英语和拉丁语这种差别实在是要小多了。

  但这绝不意味着,认识意大利语的人就能够轻而易举读懂拉丁文的书!不过事到如今,与其指望那些通译,确实还不如指望这个混到大明一游的金发小子!

  因此,张寿没有浪费时间,而是起身走到学厅的书架前,把之前陈永寿第一次离开去找人时,他带着陆三郎等人整理到书架上的那一车书籍中,有意挑选了一本出来。当然,由于这一批书虽然不是羊皮书,却也是有些年头的书籍,所以他特意戴上了一双薄薄的丝绢手套。

  就是这样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,金发少年却目不转睛地盯着看了好一会儿,最后等书送到了自己跟前时,他竟是二话不说直接伸出了双手。然而,他并不是接书,而是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张寿手中那手套,那眼神分明是在说,我也要!

  张寿不禁被人这明白无误的要求给逗乐了。他哂然一笑,没有脱下自己手中那手套,而是回到书桌旁边,拉出一旁的三格抽屉柜中最上头的一格,随手又拿出了一副丝绢手套。等再次起身来到金发少年面前时,他就把手套递了过去。

  这一次,金发少年几乎是飞快地将手套抢了在手,翻来覆去看了好一会儿,他一面戴上,一面啧啧称羡道:“居然用丝绸做手套,这里真富有!在我们那里,没钱的女人会省下钱用丝绸做手帕,出去的时候掏给人看,而最有钱的女人,她们用丝绸做裙子,做衣服。”

  “尤其是那些有图案的丝绸,哪怕用金币铺满这些丝绸都买不到,要堆满才行。”

  说堆满这两个字的时候,正在努力戴上那副丝绢手套的金发少年,做了一个很夸张的手势,仿佛是再说得一座金币堆成的小山才够,而对于这一点,张寿只是呵呵一笑,继而就冲着人努努嘴,示意小家伙翻开书看看。

  见自己的话明显没有达到吸引张寿注意力的目的,金发少年只能悻悻低头翻书。然而,他的眼睛看似聚精会神地集中在那漂亮的斜体文字上,但实际却在一心两用,绞尽脑汁想脱身之计。

  对于一个私生子,而且并不是贵族私生子,而是寻常富人的私生子来说,教授五花八门各种知识的家庭教师是绝对不会有的,而他能够读书识字,已经是非常大的幸事了,因为他从小在父亲身边长大,而且父亲真正的妻子也对他不错。

  所以,拉丁文这种东西,他虽然早就下决心去学习,但也只是列在计划之中,根本就还没有来得及!但很快,他就发现这书好似是自己一直很想读的那本!他努力辨认着书上那一个个单词,竭尽全力地琢磨分辨其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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